市人民法院农村土地纠纷联动调处中心副主任刘建东:对症下药解纠纷

刘建东(右)现场了解情况。记者赵治红摄

□本报记者赵治红本报通讯员郝坤

调处土地纠纷涉及13个乡镇街、310个村庄、1500家农户,共受理相关纠纷598件,调解涉案土地20600亩,其中诉前调解408件,涉地13200亩,义务接待法律咨询2400余人次,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群访、越级访8件2100余人。

以上这组数据是2012年1月31日市人民法院农村土地纠纷联动调处中心成立以来调处的我市土地纠纷案件情况。这些案子的经办人都是农村土地纠纷联动调处中心副主任刘建东。

刘建东,42岁,法学专业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花园镇派出所、朱集镇法庭工作过,1994年调入法院工作,自2012年土地联调中心成立就一直负责全市农村土地纠纷案件。

原来刘建东负责少年刑事案件,7年前转到民事案件,还是有很大区别。岗位换了,环境变了,业务又陌生了,他就先当“学生”,从头学起。为提高自己的专业性,他认真学习《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还将自己的知识储备拓展到经济学、心理学等领域,他常说,调解完成的案子,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土地纠纷是当前乡村最常见、多发的纠纷之一,化解此类纠纷考验着办案人员的耐心和能力。刘建东调解的案件中,有组织多次调解只为一宗案件的,有连续数月只为解决一个纠纷的,坚持和执着是他恪守的调解准则。“刘主任总是跟我说,接到矛盾纠纷案件不要慌,要用眼睛去观察,用耳朵去倾听,带着问题去求证,掌握情况后再用法理和情理去分析,找准切入点定出调解方案,一步一步操作准没错。”土地纠纷联调中心法官助理刘玉忠说。

2017年,我市修建红色旅游路需占用市中街道城关镇苇湾蒿村的100亩土地,由于补偿款未达成共识,苇湾蒿村11个农户到土地联调中心上访,刘建东仔细研究了案件情况,到国土局调取土地所有权档案,了解到村民要的补偿款不合法律规定,决定找这11个农户的代表郑国军谈一谈。这天早上6点刘建东来到郑国军家中,但家中无人,于是第二天早上5点刘建东就赶到村里,终于见到了郑国军。刘建东请他当天不要上工了,并承诺补偿他一天的工钱。整整一上午,刘建东耐心地讲解国家政策和法律依据,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这11个农户合法补偿。事后,刘建东说:“面对疑难复杂案子,一般我会制定3个调解方案,为了提高处理案件的效率,调解之前要吃透案情,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倾诉,抓住当事人的诉求和纠纷的内外核心人物,掌握主动权。 ”

刘建东认为,调解首先要稳,坚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控制双方当事人的情绪,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其次要准,找到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所在,以此为切入口,逐步进行调解;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病情”之后,对症下药,逐个击破,“让他们了解到自己的不妥之处,明白行为可能会产生的法律后果”。

去年,刘东建调解了一起涉及农村土地55亩、标的额160万元、多户村民利益的连环纠纷案件。 2018年4月,当事人闫某、雷某租赁黄夹镇王香匠村55亩土地用于温室大棚葡萄种植,因建筑基础不稳,且遇大风天气,气温骤降,致使大棚坍塌,当事人葡萄苗全部冻死,经济损失严重。闫某和雷某拿不出每年需要给村里12户村民的承包款,导致12户村民集体上访。接到案子后,刘建东多次到案发地走村入户了解细节,发现大棚内的野草已经长到一人多高,再不处理,极易引起火灾。但当事人均表示在结案前不允许改变现场,刘建东极为担心,感觉必须尽快结案。他前后组织了5次调解,多次走访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组织社会多重力量参与,经常从上午调解到下午,午饭都顾不得吃,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防止了事件的恶化。“刘建东通过多年认真负责的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疏导解决在初始状态,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有效缓解了审判部门的办案压力,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市多年来没有发生因土地纠纷引发的矛盾激化案件。”市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文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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