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周雯 张春景)日前,乐陵市环保局实行一人一企业管理制度,配齐企业环保专职人员,监督辖区内各企业切实落实好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实现对危险废物的全程监管和规范化管理。
该局要求产废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责任制度,成立专职环保机构,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及措施。加强源头管理,严格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新、改、扩建项目,在生产前及时到环保部门对本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申报登记,制订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进行备案。环保执法管理人员对纳入监管的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开展不定期检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