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刘刚)9月16日至18日,由中央扫黑办督办的被告人孔某某等31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非法侵入住宅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乐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市委副书记苏兰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学,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立新参加旁听。
2003年以来,被告人孔某某网罗社会闲散、前科劣迹人员,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孔某某为首要分子,李某某等四人为重要成员,路某、田某某等21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临邑县德平镇、临邑城区多次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乐陵法院自9月4日至9月9日连续6天召开庭前会议,就管辖权异议、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进行告知,组织证据展示并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总结,充分保障控辩双方各项诉讼权利。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乐陵法院与看守所架设网络专线,在押的20名被告人通过互联网络庭审系统参加庭审,11名取保候审被告人和32名辩护人到庭参加庭审。此次庭审共持续3天,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