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 胥爱珍 通讯员 郝坤)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至8日是首个宪法宣传周,12月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我市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据悉,宣传活动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突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培树法治意识等内容,加强全民宪法法治教育。重点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宣传宪法的核心地位、重要作用、基本内容,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引导公民积极投身法治中国、法治山东、法治乐陵建设伟大实践;广泛普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服务现代化强省建设主题,紧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主线,着眼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主责,深化全民普法教育,服务保障全市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弘扬法治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基层群众,走进百姓生活;传递法治能量,多渠道、多角度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依法治理成果,用生动法治实践传递法治力量,坚定公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自信。
活动分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三个层面进行部署,各层面活动交叉进行、互为补充,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力求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提升宣传教育效果。市普法办将宣传活动纳入“七五”普法考评内容,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重要指标,力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