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为消费者挽回损失五十万元市市场监管局强执法查假劣


  德州新闻网讯 (记者 王志强 通讯员 刘凯)日前,市市场监管局一连接到3起投诉,矛头均指向我市一企业,投诉该企业的消费者分布在广东、东北、河南等地,认为该企业在天猫网站上销售的产品进行了虚假广告,要求退一赔三。
  原来该企业在天猫网站上对公司产品做了“具有改善视力、延缓衰老、补气补血、滋阴益肝、坚固牙齿、健胃生津”等保健功效的宣传,可是购买者收到产品后,包装上印的是普通生产许可,并不具有这些功效。
  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刻进行了调查,经销商虚假宣传行为存在,按照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以500元计算。经过几番调解,消费者发来和解函,要求退款不退货,消费者得到3倍的赔偿。 3位消费者共买了218元的产品,厂家支付消费者654元的赔偿金。“新消法、广告法对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增强,虚假广告不但危害了消费者,也危害了自己,企业负责人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诚信经营,恪守职业道德。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13日,记者从乐陵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17年该局为消费者维权245起,比上年增加20多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50万元。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所增强,投诉量增多,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服装、手机、电信等领域。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多种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7年实施“红盾护农千村行”活动,先后检查农资经营户70户,抽检农资样品47件,依法查办涉农案件10件,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开展“打击商标侵权专项执法行动”,先后查处假冒“茅台”、“五粮液”、“十三香”调味品、“好太太”抽油烟机、“立邦”漆等商标侵权案件7起,查获涉案“茅台”“五粮液”等白酒90多瓶、调味品1000余盒、抽油烟机5台、内墙涂料6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主动作为,为消费者的权益保驾护航,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深入社区、企业、商场、超市,开展法律培训,受理消费投诉,指导维权服务站健全制度,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理念、法规、知识的社会知晓度。 ”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学军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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